广电发〔2021〕6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总体架构〉等两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0-19 22:53:48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总体架构〉等两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发〔202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总体架构》和《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接口协议》等两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

GY/T 354-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总体架构》;

GY/T 355-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接口协议》。

上述两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开。



附件:

1、GYT 354-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总体架构》

2、GYT 355-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接口协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1、GYT 354-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 体云平台 总体架构》


2、GYT 355-2021《广播电视台融合媒 体云平台 接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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