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通〔2018〕1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等11项推荐性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浏览量:时间:2018-07-31 01:20:5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等11项推荐性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8〕13号




现发布《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等11项推荐性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189.3-201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 (代替GBZ/T 189.3-2007)

GBZT 192.6-2018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6部分:超细颗粒和细颗粒总数量浓度

GBZT 300.96-2018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6部分:七氟烷、异氟烷和恩氟烷

GBZT 300.100-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0部分:糠醛和二甲基甲烷(部分代替GBZ/T 160.54-2007)

GBZT 300.106-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06部分:氯丙酮

GBZT 300.116-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6部分:对甲苯磺酸

GBZT 300.128-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8部分:甲基丙烯酸酯类(部分代替GBZ/T 160.64-2004)

GBZT 300.161-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1部分:三溴甲烷

GBZT 300.162-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2部分:苯醌

GBZT 300.163-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3部分:甲苯二异氰酸酯

GBZT 300.164-201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64部分: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上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GBZ/T 189.3-2007的全部内容、GBZ/T 160.54-2007中被代替内容、GBZ/T 160.64-2004中被代替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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