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法〔2003〕38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规章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4-23 15:26:5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规章的通知






国质检法〔200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总局对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其中有10件行政规章已经总局局务会讨论后予以废止,其相关管理内容被新的规章替代。现将《废止部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规章目录》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3年2月21日




废止部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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