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1年第1批总第4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7号)

浏览量:时间:2021-07-20 03:56:05

《生态环境部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1年第1批总第4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7号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中有关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要求,我部组织对相关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公示。现将符合要求的2021年第1批(总第4批)8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8种符合增补要求的化学物质





生态环境部

2021年7月7日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8种符合增补要求的化学物质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8种符合增补要求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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