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安发〔2021〕196号《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9-04 03:49:01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1〕196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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