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监测〔2021〕9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2-25 04:50:48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监测〔202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于生态环境部“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的职责,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加强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和“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的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推动开展全国生态质量监测评估”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0月17日










全文下载:区域生态质 量评价办法(试行)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doc/124476.html

本文关键词:环监测,生态环境部,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