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2-29 00:02:25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保监、证监、国防科工、矿山安监主管部门,各人民银行分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十四五”机 器人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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