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规发〔2021〕12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1-19 03:39:59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林规发〔2021〕123号





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省、自治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我们编制了《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 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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