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函〔2022〕31号《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7-03 02:20:27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市场函〔202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制定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纳入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全局予以统筹谋划和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场所版)》(见附件2)发放给每个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并督促其张贴在场所显著位置。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1.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2.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场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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