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厅函〔2022〕37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推行部分证书电子证照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2-11-12 04:41:4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推行部分证书电子证照的函






建办厅函〔2022〕374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申请推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函》(京规自函〔2022〕22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对本市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推行电子证照。

你委应确保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ZWFW C 0252-2021)《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ZWFW C 0253-2021)标准,并做好证书数据与我部相关管理系统对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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