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548号)

浏览量:时间:2023-04-02 22:42:30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 (第三批)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548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三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1个)。





附件:

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

2.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三批)分布图




民政部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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