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2号

浏览量:时间:2017-06-20 01:20:24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7年5月23日



现决定废止下列2件交通运输规章:

1、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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