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12-29 01:29:4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工作,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稳步推进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现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煤 矿作业场所职 业危害防 治规定(试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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