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核办事指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浏览量:时间:2020-10-16 20:04:45

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核办事指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行政许可,我局对该项行政许可的办事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优化(见附件1、2、3),现予公布。2018年发布的办事指南和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 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核办事指南

2.草原征占 用申请表

3.征占用草 原现场查验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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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公顷,草原,审核,办事,指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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