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办发〔2017〕5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10-23 02:07:42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直属单位:

《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年1月23日







全文下载(PDF扫描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 会行政事业性资 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取码: w7y7】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doc/93867.html

本文关键词:总工办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