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2007〕131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发布〈保险业务代码集〉行业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时间:2021-06-29 03:40:36

《中国保监会关于发布〈保险业务代码集〉行业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保监发〔2007〕131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6月21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7号)







各保监局,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标委)制定了《保险业务代码集》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JR/T0034-2007),并通过了审查,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保监会统计信息部联系人:李伟华

电话:010-66286109

传真:010-66288109

保标委秘书处联系人:张弘、张炎

电话:010-65679867,65677288-302

传真:010-65671609

电子邮件:biaozhun@iachina.cn




中国保监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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