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博函〔2021〕411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有关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5-20 01:14:47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有关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21〕411号







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3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项目先后启动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与标准化的互动支撑,确保项目中的标准研制任务按期完成,提高标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立项程序

采取分批申报、分批立项的方式。

(一)预申报

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标准清单》(见附件1)。各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对相关标准研制项目的统筹协调。

(二)申报

1.各标准研制任务承担单位将立项申请材料报送相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汇总立项申请材料后,报送国家文物局。报送材料前,须对本项目所涉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审核,标准草案之间不应存在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的问题。

2019年度指南中考核指标为完成标准送审稿或标准报批稿的项目,请于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将立项申请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2019年度指南中考核指标为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项目,请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立项申请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2020年度指南中考核指标为完成标准送审稿或标准报批稿的项目,请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立项申请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2020年度指南中考核指标为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项目,请于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将立项申请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

(三)立项评估

国家文物局将于收到立项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核意见;对初核通过的项目,集中组织立项评估并征求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评估采用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

(四)公示

国家文物局将拟立项项目计划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立项。

(五)下达立项项目计划

国家文物局正式发布立项通知并签订立项合同书。立项后,国家文物局不再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标准制修订经费。

二、立项申请材料要求

立项申请材料包括: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其他相关材料。

1.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模板见附件2)。其中,申请单位应为具有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并熟悉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有1项及以上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逾期且未提交“标准送审稿”等材料的,不得申请新项目。制定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8个月。

2.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内容完整,编写规范(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基础标准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协调配套。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3.其他相关材料。重点提供主要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如:相关科研报告、试验报告、需求调查报告、查重/查专利的结果、产品手册、采标标准介绍、相关会议纪要或记录等。

提交材料时,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寄送国家文物局。(2)电子版材料(格式要求:项目建议书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标准文本word、pdf格式各1份,其他材料pdf格式)发送邮箱;邮件标题请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命名。如:2019YFC1520100《文物出土现场应急保护技术体系研究》提交申请材料。

三、不予立项情况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标准草案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

2.标准草案不符合有关要求。如:标准草案不完整,适用对象不明确,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不充分,技术不先进,技术指标不具有可操作性,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不协调,存在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编写格式不规范等。

3.申请单位和负责人不具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经验和基础或者项目负责人有1项及以上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逾期未完成且未提交“标准送审稿”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科技司科技与信息处

电话:010-56792016

邮箱:kejichu5679@126.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





附件下载: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标准清单

2、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模板)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law/112948.html

本文关键词:办博函,国家文物局,办公室,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标准,立项,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