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3-18 06:20:4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4月10日出台的《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3.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5.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6.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1-6【提取码:mbvc】【解压缩密码://www.angelgibson.com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law/11338.html

本文关键词:安监总管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提纲,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