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62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战役遗址登仙桥大捷旧址修缮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1-07-20 04:29:09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战役遗址登仙桥大捷旧址修缮工程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1〕627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战役遗址(登仙桥大捷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21〕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战役遗址登仙桥大捷旧址修缮工程。

二、所报修缮方案尚需作以下补充和完善:

(一)坚持以现状整修为主,延续历史信息,严格控制工程规模。深化现状勘查、病害分析及历史沿革研究,加强档案文献、历史照片和历次维修资料的搜集与梳理,做到修缮保护和风貌恢复有史可循、有据可依。

(二)补充结构安全评估,明确墙体拆砌、木构件替换范围。不宜全部替换屋面瓦件,原有杂色瓦件应予区分。完善屋面防水设计,确定所用木材含水率。

(三)尽量少拆砌墙体,采用局部清理和内部灌注灰浆的方法,对局部残损地方进行补强加固。不宜拆砌原有桥体的毛石基础。

(四)强化水文勘察,深化论证河道抛石深度和必要性。

(五)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量化细化工程数据。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补充、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红一军团指挥所旧址陈列布展不属于此次申报范围,请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支护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加强施工协调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五、请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请你局督导有关单位做好文物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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