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81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廻龙塔保护区划内永州市古城路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1-08-21 04:28:06

国家文物局关于廻龙塔保护区划内永州市古城路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816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涉迴龙塔保护区划的永州市古城路建设项目的请示》(湘文物报〔2021〕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廻龙塔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永州市古城路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基础资料。进一步明确廻龙塔保护区划及其管理规定;深化拟建道路选线依据,核实上位规划相关内容;补充地质勘探资料。

(二)优化设计方案。拟建道路应尽可能向东侧偏移,进一步避让保护范围;应尽可能结合慢行系统、沿河绿化带,优化廻龙塔周边公共空间品质,并适当保留、改造各时期有一定特点的建构筑物;优化停车场与廻龙塔景区入口之间的步行交通联系。

(三)细化工程措施。应针对开挖、振动等因素,补充工程实施及道路运营期间相关技术监测和应急预案;临近文物路段应采取振动隔离等减缓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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