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84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拱宸桥公厕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1-10-14 00:59:09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拱宸桥公厕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845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拱宸桥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1〕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拱宸桥公厕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优化建筑形式和色彩设计,力求简洁素雅;强化绿化遮挡措施,降低其对大运河景观环境的影响。

(二)补充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水质和环境监测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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