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革函〔2021〕904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及景观广场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1-10-14 00:26:42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及景观广场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办革函〔2021〕904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孟良崮战役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及景观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的请示》(鲁文物呈〔2021〕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不同意所报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及景观广场提升改造方案。

二、该项目方案需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突出孟良崮战役遗址的主体地位,相关纪念设施的建设坚持简约朴素风格,保护历史格局、环境风貌和历史氛围,加强科学规划和统筹布局。新建改扩建设施应审慎论证选址、体量和色调,不应喧宾夺主、过于形式化,不应追求富丽堂皇、规模宏大。

(二)补充文物建筑的环境保护要求,文物建筑周边不得建设大型广场、超宽道路和其他大型纪念设施,不宜作过多的景观设计,如扩建胜利大道并在两侧建设10根阵列式精神柱严重割裂了旧址之间的空间关系,不利于旧址的保护展示。

(三)文物建筑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邻近空间的增建项目较多,应缩减建筑密度和体量,弱化对历史环境的影响。“军民鱼水情”纪念广场、“英雄孟良崮”入口集散广场等体量过大,暂不同意实施。深入论证纪念馆、游客服务中心、后勤楼、管理用房、旅游纪念文创中心等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有必要的应优化功能整合、严控新建规模。

(四)完善绿化设计。旧址北侧建议以绿化为主,对文物建筑与纪念建筑进行自然隔离,形成不同的展示功能分区。绿化应以当地植物为主。

(五)调整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和设计图纸,认真核对方案文本。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深入论证和完善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及景观广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并按纪念设施新建改扩建的有关规定,由山东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请示。

四、请你局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加强旧址的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旧址周边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确保文物及其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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