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公路函〔2021〕163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8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的处理意见》

浏览量:时间:2021-11-08 20:34:3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8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的处理意见





交办公路函〔2021〕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近期,我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发现28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涉嫌弄虚作假,经向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核实,上述28家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属实。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违规情况

(一)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

安徽宇丰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正清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神农架林区经纬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西恩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同创宏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泽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华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博维汇达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立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中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一鸣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博远精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晨隆三六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设计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伪造人员信息、冒用他人信息、伪造业绩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详见附件1)。

河南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天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环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亚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宇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众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腾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中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秦万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交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施工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虚构或冒用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详见附件2)。

(二)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虚假业绩。

湖南海建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县公路与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前述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河南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虚假业绩(详见附件3)。

 二、处理意见

(一)将上述28家企业的失信行为发布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良行为记录”栏目中,期限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

(二)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28家企业中已具备公路相关资质的安徽宇丰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设计企业(详见附件1)和河南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施工企业(详见附件2、3),部将指导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中作出信用扣分处理。

(三)清空河南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海建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县公路与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部业绩信息。该4家企业需重新录入有关信息,按程序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四)根据资质管理权限,对申请资质弄虚作假的安徽宇丰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4家设计企业(详见附件1)和河南洹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施工企业(详见附件2),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由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针对青海省交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超资质承揽工程问题,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一是要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加强从业企业人员、业绩等信息归集共享,以信息公开推动企业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二是要重点加强对被通报企业的监管,督促辖区内其他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引以为戒,强化企业管理和自律,依法依规从事公路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全力维护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附件:

1.申报资质弄虚作假设计企业一览表

2.申报资质弄虚作假施工企业一览表

3.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虚假业绩企业一览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1.申报资质弄虚 作假设计企业一览表

2.申报资质弄虚 作假施工企业一览表

3.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录入虚假业绩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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