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27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北海及团城保护范围内北海公园北门门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1-11-19 22:33:45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海及团城保护范围内北海公园北门门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279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海公园北门门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1〕139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北海及团城保护范围内进行北海公园北门门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优化完善设计方案。应尽可能保留现有假山,回填后期开挖浅水池,有选择地保留现有灌木;进一步调整优化车棚、变电室、泵房等配套设施的布局和外观设计;地面铺装应符合园林景观特征,并采用小尺寸、自然形状石材,避免几何化、广场化,注意适当保留现有较为协调的铺地;审慎评估各段护栏改造后对景观环境的影响,优化外观设计和构件选型。

(二)完善图纸和文本。补充涉及淾祥桥桥墩、北闸口金刚墙、蚕坛墙、院墙等的相关图纸及说明;补充重砌驳岸部分基础的图纸;补充地面铺装、栏杆的工程质量要求。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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