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33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清东陵建设控制地带内东陵满族乡六合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1-12-10 03:20:09

国家文物局关于清东陵建设控制地带内东陵满族乡六合中心小学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337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清东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东陵满族乡六合中心小学项目相关材料的请示》(冀文物字〔2021〕1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清东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东陵满族乡六合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优化方案设计,加强拟建项目外围、特别是靠近清东陵一侧的绿化遮挡措施。

(二)深化文物影响评估,补充视线分析图,确保清东陵景观视廊不受影响。

(三)完善拟建项目施工方案,细化管理措施以及施工控制指标,避免对清东陵景观风貌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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