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厅函〔2021〕50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明)实行电子化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2-01-02 06:11:2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明)实行电子化的函
建办厅函〔2021〕50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明)实行电子化的请示》(苏建审批〔2021〕1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明)实行电子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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