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21〕89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1-27 08:49:1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202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规定,现就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

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及相关使用说明书、讲解视频将于2022年1月11日上传,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

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开通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关闭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请各地方协会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相应数据的填报、汇总与报送工作。各地方协会在完成网上报送的同时,还应将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整套纸质汇总报表(包括:报表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上报中评协,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以当地邮戳及递出时间为准)。

二、评估机构会员财务报表填报的有关要求

评估机构会员财务报表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各评估机构会员仅报送本机构财务报表,不包含分、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项时,所填项目应当具备相应业务资质。

各地方协会应对评估机构会员申报的业务收入采取比对纳税申报记录或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若评估机构会员存在虚报、瞒报业务收入情况,可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

三、2022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


2022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为依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地方协会于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应上交中评协的会员会费汇至中评协账户:

单位全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0114014210005905

四、有关情况说明

行业财务报表中需要填列的会计报表数据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模块中评估机构会员数据来源为2021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单位会员模块";模块中执业会员数据来源为2021年12月31日"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地方协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用或调整使用上述数据,相关调整情况请在编报说明中说明。

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地方协会和评估机构,可由财务上报人员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地方协会和评估机构,需要先申请账号,再登录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在每家地方协会和评估机构的管理账号中默认存在,地方协会管理员账号可以对地方协会财务上报人员审核和赋权,也可以审批评估机构管理员,评估机构的管理员账号可以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审核和赋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办公室(会计报表)

王维:(010)88014219

王力:(010)88014215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信息会员部(会费政策和技术支持)

孙小明:(010)88014201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石如梁:13716265433

徐光宇:18515423171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

邮政编码:100045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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