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2〕20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03-25 06:38:54

国家文物局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2〕201号







福建省文物局: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修改稿)的请示》(闽文物字〔2022〕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船政建筑,马江海战炮台、烈士墓及昭忠祠,罗星塔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福建协和大学建筑群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

二、优化船政文化城站2号出入口及周边地面设计,补充各站点在视廊控制、色彩变化等方面的关系分析及设计说明。充分论证对地铁下穿福建船政建筑及福建协和大学建筑群的保护措施,后续工程设计应深入研究进一步远离文物本体及保护范围的可能性,减小对文物安全的影响。针对文物建筑的各类加固措施和预防性保护措施应先期有效达成,对地铁经过区域文物建筑进行长期监测。补充、完善工程设计图纸。

三、请你局督导有关单位对所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落实施工期间文物影响监测措施,确保文物安全。施工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工并研提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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