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42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烟台福建会馆建设控制地带内朝阳站配套电力隧道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06-15 21:34:39

国家文物局关于烟台福建会馆建设控制地带内朝阳站配套电力隧道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421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烟台福建会馆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朝阳站配套电力隧道工程的请示》(鲁文物呈〔2022〕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烟台福建会馆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朝阳站配套电力隧道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完善烟台福建会馆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与隧道的叠加平面图、竖向关系图,标明隧道宽度、走向、工作井的位置、与文物本体的最近距离及相关内容;按照《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并参考其他相关工程的监测数据,进一步评估施工振动对文物本体影响。

(二)深化设计方案,完善项目实施相关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管线和2号、3号工作井选址,工作井和管廊应尽可能远离文物本体;补充工作井顶面设计图;补充振动、变形监测方案和文物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点应布置在烟台福建会馆离隧道最近处;优化施工工艺,在2号、3号工作井间顶管过程中,最大限度减缓对烟台福建会馆的振动和变形影响,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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