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库〔2022〕161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7-09 06:36:01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2〕161号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50年期)。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5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2年7月14日招标;7月1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15日进行分销;7月19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1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7月15日支付利息,2072年7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8%。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为45个标位。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50年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2年7月15日前(含7月15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2115-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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