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函〔2022〕4号《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于颁发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22-08-27 07:26:41

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于颁发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的决定







教基函〔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5号),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严格评审,教育部、中国福利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决定向李心然等1542名学生颁发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向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等5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优秀组织奖。

希望获得宋庆龄奖学金的同学珍惜荣誉、以身作则,戒骄戒躁,不断取得新进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获奖者的生动事迹,发挥好中小学生身边榜样的作用。




教育部

中国福利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2022年8月4日







附件:【点击官网下载

1.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单

2.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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