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92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扬州段保护范围内运西船闸局部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10-29 07:26:22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扬州段保护范围内运西船闸局部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926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扬州段保护范围内运西船闸局部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苏文物保〔2022〕216号) 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扬州段保护范围内实施运西船闸局部改造工程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拟建项目涉及大运河保护区划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探明地下遗存分布情况,合理避让重要文物遗存。

(二)明确现状驳岸文物价值,充分研究采用新技术从外围对现状驳岸进行加固改造的可能性;如确需拆改,应充分甄别论证,强化现场勘察,有效提取相关历史信息,并做好档案记录工作。

(三)完善拟建项目景观绿化方案设计,补充设置大运河保护和展示标识。

(四)严格控制工程强度,不得改变大运河河道走向、形态。补充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文物本体和环境监测措施、保护措施、振动减缓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

(五)工程完工后应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避免对大运河遗产价值造成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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