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水文函〔2022〕103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12-17 20:12:57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办水文函〔2022〕1039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文统计是水文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做好2022年水文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反映水文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文统计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和专门负责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水文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2.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全国水文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摘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调查制度),准确理解统计指标内涵和统计口径,严格按填报说明要求填报11张综合表。要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错报、漏报现象,加强统计数据汇总审核。

3.各单位于2023年1月20日前按照下述规定方式完成调查制度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1)通过水利政务外网登录“全国水文站网管理系统”(网址:http://10.1.7.101:81/zwsys-web-main),在“水文统计年报”模块中进行上传录入。

(2)按照调查制度填报完成并经审核后的统计报表成果,以公文形式报送水利部水文司。

联系人:付于峰 潘曼曼

电话:010-63203057 63203571

邮箱:swzwc@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全国水文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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