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运管函〔2023〕5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工作评价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23-01-21 02:38:39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工作评价情况的通报







办运管函〔2023〕50号







2022年,全国运管系统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切实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较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国水库无一溃坝,主要干流堤防无一决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的要求,水利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22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河湖长制督查激励。经过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资金落实使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等工作进行客观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决定对以下评价优秀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河北省水利厅、吉林省水利厅、上海市水务局,江苏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安徽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水利部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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