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1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号)

浏览量:时间:2023-01-21 04:41:09

国家药监局关于1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签标示为委托方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方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温达黑发露等13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其中,上述标签标示名称为温达黑发露的产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江苏、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3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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