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发〔2023〕2号《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4-10 05:49:36

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名单的通知






农机发〔2023〕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巩固和发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202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应急管理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经市县申报、省级推荐、部级审查公示等程序,确定江苏省扬州市等7个地级市和天津市静海区等72个县(市、区、旗)为2022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见附件),现予公布。

希望各示范单位再接再厉,通过创建活动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久深入抓实抓细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营造大抓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大力推行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等精细化监管模式,努力压实农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责任,持续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1.2022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名单

2.2022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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