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发规划〔2023〕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4-17 06:53:10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华润集团、中煤集团、中广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并将执行情况于2023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2023年能源工 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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