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监函〔2023〕2号《认监委关于征集质量认证“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案例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5-03 00:13:39

认监委关于征集质量认证“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案例的通知







国认监函〔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认证机构,相关行业企业、联盟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按照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认监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而美”质量认证国际互认合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目标

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行业企业、联盟团体等主体,征集与境外开展的质量认证“小而美”互认合作案例,全面总结互认合作实践经验、创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内容

质量认证“小而美”互认合作案例是指聚焦具体行业领域,与境外相关组织就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领域开展的合格评定程序、结果互认合作,该互认合作模式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反复适用,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助力双循环畅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开展互认合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升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出口合规成本。

(二)解决产业急需。聚焦出口受阻行业领域开展互认合作,打通贸易堵点,便利企业出口,助力外贸保稳提质。

(三)惠及当地民众。聚焦民生消费领域开展互认合作,满足群众需求,服务消费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填补制度空白。聚焦目标国有关行业领域缺少认证制度的现状、“一带一路”项目在海外遇到的问题等,创新规则引领,创设相应制度,证明我国出口产品品质,提升我国出口产品附加值。

三、征集方式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二)提交方式

请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行业企业、联盟团体,按照附件1有关要求起草案例材料,数量不限,并将电子版报送至cncaintl@samr.gov.cn,邮件主题标注为“XX(单位名)质量认证‘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案例申报-XX(行业领域)”。

联系人:王晸 010-82262682 18811496224





认监委

2023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质量认证“小而美”互认合作案例(模板)

附件2:中韩关于输韩白菜泡菜HACCP认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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