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函〔2023〕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5-13 05:00:15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







民办函〔2023〕34号







各有关全国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3年5月-9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财汇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资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嘉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213个,其中社会团体202个(包括外国商会2个、国际性社团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

四、抽查审计内容

查看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专项查看社会组织是否按规定举办论坛等活动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民政部办公厅

2023年5月8日













附件:【点击官网查阅

1.抽查审计重点

2.2023年抽查审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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