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水体函〔2023〕17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3-06-04 05:27:30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环办水体函〔2023〕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3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区城乡面源污染严重,部分断面水质恶化反弹,有的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形势严峻,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现将2023年一季度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扣除自然因素影响)。

10个劣Ⅴ类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8个省份(见附件1)。

17个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分布在12个省份(见附件2)。

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入开展原因分析,多措并举推动问题解决,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附件:

1.2023年1-3月劣Ⅴ类断面清单

2.2023年1-3月水质明显恶化断面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3日








环办水体函〔2023〕17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情况通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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