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3〕39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琼台书院奎星楼保护范围内特色文化街区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06-05 04:00:18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琼台书院奎星楼保护范围内特色文化街区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391号







海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定琼台书院特色文化街区项目的请示》(琼文物〔2022〕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琼台书院奎星楼保护范围内进行特色文化街区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进一步研究此前该区域的历史格局与环境要素、建筑特色等,尤其是构筑物、景观的布局、风格等。补充评估院落排水系统。评估奎星楼北侧树木对文物建筑的影响。补充相关规划要求和交通流线分析。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审慎论证抬高北侧地面30cm的必要性。新建北入口大门及亭子的必要性论证不足,宜取消或避让保护范围。建议考虑将文物建筑立面直接与公共空间衔接,不再单设围墙。构筑物、景观设计等应适当体现海口当地传统风貌与文化特色,避免采用其他地区的样式。景观照明等设施不得安装在文物建筑上。补充拆除过程中防振动、沉降和扬尘等有关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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