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20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半壁店墓群保护范围内新建大型客货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11-11 2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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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半壁店墓群保护范围内新建大型客货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3〕1207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半壁店墓群保护范围内新建大型客货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请示》(冀文物字〔2023〕1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局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半壁店墓群保护范围内实施新建大型客货车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意见。


一、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下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


(一)进一步完善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保护方案。1号墓封土拆除现存钢结构造景、封土顶部木廊架后,除设置围栏和标志外,应进行培土加固并对封土现存边缘进行归整和采取低矮封护;同时对4号墓封土边缘和周边环境进行整治,防止封土流失。


(二)补充评估培训车辆震动对1号、4号墓葬本体的影响。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补充开展考古调查勘探,明确1、3、4号墓葬保存情况。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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