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农函〔2023〕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被举报产品认定的意见》

浏览量:时间:2023-11-19 14: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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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被举报产品认定的意见





农办农函〔2023〕8号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被举报产品是否按农药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避蚊胺(DEET)已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广泛用于驱蚊避蚊;派卡瑞丁(Picaridin)尚未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但在美国等国作为驱蚊有效成分取得农药登记。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含有上述化学成分的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标明或用于防蚊驱蚊用途的,属于农药范畴,应按照农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被举报产品认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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