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水文函〔2020〕1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30 21:07:32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办水文函〔2020〕168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积极向好态势,同时南方地区已进入春汛期,为贯彻落实全国水文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超标洪水防御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2020年防汛水文测报工作,现就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风险意识,精心组织部署

做好防汛水文测报工作事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单位要深刻领悟新冠肺炎疫情的警示,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防御超标洪水和局地暴雨洪水等“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的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测大洪,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各项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水文测报工作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研究和解决水文测报工作的问题与短板,积极落实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水毁水文测报设施设备的修复和疫情防控条件下测报设施设备的养护。各级水文部门要从最不利角度出发,按照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分类管理,细化措施统筹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确保汛期水文测报工作正常开展。

二、抓紧水毁设施修复,强化设施设备养护

要把水毁水文测报设施设备的修复,作为汛前准备的一项重要任务优先安排,抓紧实施。要加强测站的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水文计量器具和运行维护管理台账,抓紧对各类水文测报设施、仪器设备、通信线路、供电系统、安全防护装备等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修复和保养,配备充足的备品备件。要突出加强对自动测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控,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监控与管理,发现运行异常的测站立即排查、尽快解决。要积极考虑运用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发挥专业优势,强化设施设备的养护力量。重要报汛水文站要增配卫星电话、雷达测流仪等应急通信和监测设备,实现监测双备份,传输双通道,确保在极端条件下测得到、报得出。

三、完善方案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各流域管理机构水文单位要系统分析流域历史大洪水特点和规律,分析预判可能发生超标洪水的流域和区域,研究和制修订现状测报条件下的流域特大洪水水文应急测报预案,规范和完善应急测报机制和作业流程,明确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响应机制、应急监测、保障措施、安全措施和后期处置,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化气象水文融合,优化预报模型和方法,着力延长预见期和提高预报精度,针对海河、黄河等北方河流的行洪特点,要特别加强应急监测断面的查勘与设置,加强黄河流域北干流洪水预报技术攻关。各单位要收集整理有防洪任务大中型水库的洪水预报方案,抓好水库信息报送、超汛限和防洪调度监视分析、重点水库洪水预报预警等工作。要运用中小河流水文测站积累的监测资料,开展中小河流防洪特征水位和暴雨洪水预警指标分析和确定工作,完善水情预警发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开展中小河流及小型水库水雨情快速预警。要加强《水文应急监测技术导则》(SL/T784-2019)等技术标准的宣贯,充实应急监测队伍配置,从应对流域历史特大洪水的实战角度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应急演练,提升水文业务人员的实战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测验方式,加大新技术应用

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印发关于深化水文监测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水文〔2016〕27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文现代化建设技术装备有关要求的通知》(办水文〔2019〕199号)和《水利部水文司关于印发基于侧扫雷达在线流量监测系统等6项新技术成果应用指南的通知》(水文技函〔2019〕36号)等要求,创新水文测验方式,加大巡测和新技术应用力度。已安装新技术装备的测站,要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把新技术装备作为主要测验手段,做好装备调试,要将新仪器新装备的应用情况纳入检查与考核内容,对不能按计划投入运用的,实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逐级压实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水文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水文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基层职工和应急监测队员的安全生产宣贯力度,生产一线必须配置完备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防救生设备,涉水和上船测流时必须穿救生衣,必须严格执行测报安全操作规程,要特别加强测验设备防雷和测船、缆道、巡测车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和危化物品的安全防护,守牢安全生产红线。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意识,配齐网络安全软硬件,切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确保水文业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部署安排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适时采取灵活方式开展汛前准备自查工作,地市级以上水文管理机构要对国家基本水文站做到汛前检查全覆盖,各流域管理机构要于汛前将制定或修订好的流域特大洪水水文应急测报预案报水文司备案。我部将于5月开始采取暗访方式,对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汛前准备情况在内的水文测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联系人:余达征

电话:010-63204538

E-mail:ydz@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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