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规划函〔2020〕19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教学附属用房(研究生宿舍)改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0-05-01 02:56:15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教学附属用房(研究生宿舍)改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卫规划函〔2020〕194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

你院《关于报送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教学附属用房(研究生宿舍)改建工程项目的请示》(医科报行基发〔2020〕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医院教学保障用房不足,改善研究生住宿条件,原则同意你院所报阜外医院教学附属用房(研究生宿舍)改建工程项目。

二、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相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3,348平方米。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868万元,投资来源为医院筹措资金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胡盛寿同志为该工程责任人。

六、请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附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国卫规划发〔2018〕7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教学附属用房(研究 生宿舍)改建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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