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28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和日寺石经墙及和日寺保护范围内开展道路整治工程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0-05-01 04:09:19

国家文物局关于和日寺石经墙及和日寺保护范围内开展道路整治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281号







青海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和日石经墙及和日寺保护区内开展道路整治工程的请示》(青文物局〔2020〕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和日寺石经墙及和日寺保护范围内开展道路整治工程。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现状评估和设计方案。补充对现有转经道保存状况的评估内容,并结合保护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完善道路设计,包括铺装形式、变形缝设置、石板强度、色彩等内容,确保拟建道路与文物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二)应按照文物影响评估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道路施工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相应减缓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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