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46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崂山道教建筑群-太清宫保护范围内食堂修缮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6-09 03:45:50

国家文物局关于崂山道教建筑群-太清宫保护范围内食堂修缮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467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崂山道教建筑群-太清宫保护范围内食堂修缮工程的请示》(鲁文旅呈〔2020〕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崂山道教建筑群——太清宫保护范围内进行食堂修缮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现状勘察,明确周边建筑、雨棚及管网现状,进一步深化改造设计方案。

(二)施工场地的选址和布置应远离文物本体密集区,合理布置施工路线和脚手架,建议采用装配式安装施工,进一步降低对文物环境的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图纸和文本校对,明确顶棚高度等内容。

二、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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