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0〕40号《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0-07-14 21:32:07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0〕4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郑州商务信息学院的函》(豫政函〔2019〕8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后校名问题的报告》(豫教发规〔2019〕17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1013508;同时撤销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郑州经贸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1000人。

五、中原工学院与嘉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关于实施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暨善后事宜协议书》条款,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

1.郑州经贸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2.郑州经贸学院章程





教育部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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