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政改发〔2020〕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表彰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20-11-04 01:50:32

农业农村部关于表彰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农政改发〔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部有关直属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于创新、锐意进取,顺利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有力保障了承包农户合法权益,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撑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农业农村部决定,授予山西省孝义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等50个单位“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红梅等150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中再立新功。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奋发作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断开创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新局面。




附件:【点击下载

1.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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