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功能简介

来源: 时间:2016-10-03 03:23:3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功能简介



今年以来,河南省工商局把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经过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已建成并上线运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由面向社会公众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面向政府各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平台两个平台构成,具有公示、监管、警示三个作用,具备公示查询功能、联动监管功能、决策辅助功能等三大功能。

信息公示平台:设置有信息查询、信息公告、信息填报等标准模块。1. 信息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名称(模糊查询和精确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的查询条件。企业查询详情基本页面,设置有企业基本信息、提示信息、企业即时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2. 信息公告。信息公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及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信息等自动以滚动发布。3. 信息填报(包括:企业年度报告填报和企业即时信息填报)。企业可通过省局信息填报入口选择企业联络员方式登录,通过认证后便登录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并可以查看、编辑历次报送的年报和即时信息。

协同监管平台:全省56个部门省、市、县(区)三级机构可通过工商专网、政务外网以及互联网登录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的归集共享和部门联动监管。平台提供了数据归集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创新监管应用、统一运行管理平台四大功能区。

数据归集共享中设置了信息提供、信息接收、信息管理功能,同时建设了数据中心功能。

1. 信息提供。实现了各监管部门的数据归集应用,提供了在线录入、批量导入在线方式的信息归集。

2. 信息接收。实现了各监管部门对双告知、联合惩戒数据的接收。提供在线查询、批量下载、数据接口、数据交换功能。

3. 信息管理。实现了数据归集中问题数据的处理,提供了数据统计功能等。

4. 数据中心。实现了数据的增量上报、数据管理功能,系统设置了数据总量对账、随机对账、明细对账、以及轨迹追溯等功能。



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中设置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联合惩戒、双告知、简易注销、抽查检查(双随机)、失联企业六个功能。

1.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系统设置了自动列入和移出审核功能,将满足列入或移出条件的企业名单自动纳入审核列表,并提供批量处理。

2. 联合惩戒。设置有联合惩戒目录管理、联合惩戒清单发布、联合惩戒查询验证等功能。通过部门间的互联共享,提高市场主体信用数据的使用效率,在企业任职限制、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授予等方面发挥作用。

3. 双告知。实现企业告知功能,提供登记窗口人员打印告知通知书,告知企业应当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部门,明确告知具体事项;对有明确告知部门的,实现了精确告知功能。各部门可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查看认领企业并进行后续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协同监管平台对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

4. 抽查检查(双随机)。设置有任务定制、任务维护、任务下发、任务接收、抽查管理、执法人员维护等一系列的流程。

5. 简易注销。包含企业申请人员进行简易注销的申请和在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工商人员进行申请信息受理、审核。



截至9月24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已归集公示工商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信息4015130户、股权出质登记信息7059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9483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01500条;归集全省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21305条、行政处罚信息25833条、抽查检查结果91751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59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71条,荣誉信息81条,共计各类信息1392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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